第一条为加强对太阳集团2138工作的信息反馈,及时了解实验室各类安全隐患,进一步完善我校太阳集团2138管理体系,决定设立太阳集团2138学生督查员。
第二条太阳集团2138学生督查员将从我校太阳集团2138考试成绩优秀的本科生中选拔、聘任,一般聘期为一年,特殊情况可提前解聘或增补,为规范与指导太阳集团2138学生督查员的工作,特制订本办法。
第三条太阳集团2138学生督查员的聘任与管理工作由资产与实验设备处负责,学生处协助执行。
第四条聘任条件
1.团结协作精神强,有参与实验室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;
2.组织纪律性强,秉公办事,有保密观念;
3.善于联系老师和同学,敢于发表意见;
4.学习态度端正,成绩优良;有较强的观察、综合、分析和信息处理以及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;
5.有较强的太阳集团2138意识和较丰富的安全知识。
第五条工作职责
1.参与资产与实验设备处组织的太阳集团2138检查工作,并对此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;
2.反映本学院师生对学校太阳集团2138检查、太阳集团2138隐患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;
3.对职责范围内的实验室进行不定期巡查、暗访,查找太阳集团2138隐患,并填写安全检查记录;
4.汇总各学院的太阳集团2138隐患,并及时上报给资产与实验设备处;
5.参加学校、各相关二级学院组织的太阳集团2138督查员会议及各项活动;
6.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学生督查员给予表彰。
第六条太阳集团2138学生督查员上岗前,应接受有关信息收集工作和太阳集团2138知识方面的业务培训。
第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,由资产与实验设备处负责解释。
附件:1.太阳集团2138实验室学生安全督查员报名表
2.太阳集团2138太阳集团2138学生督查员检查意见表